经研究,我局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山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了解项目承担单位的资金使用和项目的组织管理与实施情况,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和单独核算的执行落实情况,(三)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履行职责情况,承担单位科研项目管理的制度建设情况,(五)项目采购设备的合同签订、履约情况,设备管理及使用情况,四、检查方式(一)自查,(二)实地检查,五、有关事项和要求请项目承担单位于12月8日前完成项目自查,并自行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备查,实地检查拟定于12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做好资料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