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文件,为督促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我局印发了《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在岗技术管理人员动态核查的通知》(榕建筑[2020]200号),经2021年第三批次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局于2021年11月29日随机抽取15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初审阶段:福建鸿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预拌混凝土企业提交的备查材料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福建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存在混凝土实验员人数、职称和岗位证书、社保凭证等不符资质标准要求的问题,复审阶段:我局于2022年1月7日将所有核查企业的职称人员证书通过信件函询发证机关,福建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14家被核查企业在核查截止时间(2022年3月30日)前均已按规定配备企业及实验室技术管理人员,福建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我局决定撤回福建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取得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对企业及实验室技术管理人员职称证书信息真伪、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技术管理人员始终满足资质标准及省住建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