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3月29日东莞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激励全市上下投身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第三条考核对象包括市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重大项目管理单位(园区、镇街、市属代建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和市重大产业项目,项目管理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市重大办评分分别占总分的30%、50%、20%(详见附件1),第九条拟评定为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下称“工作表现突出人员”)由服务保障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在本单位内部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进行推荐,年度考核前10名的项目管理单位可增加推荐1名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年度考核后5名的项目管理单位不予评选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年度考核前10名的市重大产业项目所在镇街(园区)可增加推荐1名工作表现突出人员,附件:1.市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单位考评内容和计分方法2.市重大项目管理单位考评内容和计分方法3.市重大产业项目考评内容和计分方法附件1市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单位考评内容和计分方法考评内容分值计分方法服务保障情况30由项目管理单位从业务指导、服务态度、审批效率、协调解决问题等4个方面对服务保障单位进行评分,解决问题情况5由市重大办对服务保障单位全年协调解决项目问题情况进行评分,每个项目扣0.5分,(当年完成投资额前5名的项目管理单位保底得80%的分)年度任务完成率20按年度投资任务完成率排序,项目推进情况20本项基础分10分,1.省重点建设正式项目每个加1分,重大办评分5根据项目管理单位推进项目建设、主动服务、解决问题、信息报送等情况评分,项目推进情况20本项基础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