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建立健全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和服务管理体系,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10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建立健全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和服务管理体系,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籍“高精尖缺”人才,是指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2020-2024年试行)》,第三条具有认定权限的地级市以上科技(外专)部门和省重点产业园区管理部门等单位名单,第四条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申请常年受理,经省级或获得省级授权的地级市科技(外专)部门审核后出具认定书,经省级或获得省级授权的地级市科技(外专)部门审核后出具认定书,第八条地级市以上科技(外专)部门确认的临时申报的急需紧缺外籍人才,第十条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从受理到办结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第十三条经认定的外籍“高精尖缺”人才,第十四条经认定的外籍“高精尖缺”人才,第十五条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建立健全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工作信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