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发放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补助的公示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45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规定,经受理、审核、现场核查程序,拟对以下3家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发放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补助,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8日,联系电话:2284375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站点名称认定日期拟发放金额(万元)新丰县丰城街道品味丰江品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2020年12月21日10新丰县梅坑镇黄柏村新绿源服务站2021年12月15日10新丰县绿景农林科技基地2021年12月15日10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