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要求,在受理各项补贴时,严格执行资金的审核、支付流程,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法合规,现计划拨付资金1035286.05元(大写:壹佰零叁万伍仟贰佰捌拾陆元零伍分),其中拨付农村公益性岗位工资(875483元)、市级部门公益性岗位工资(120170元)和用人单位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39633.05元),公示期为7天,广大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监督投诉电话:0837-2822208、0837-2832441,附件1:9-11月乡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示表附件2:9-11月部分市级部门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示表马尔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