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降低市场主体集中供冷用冷成本的措施〉的通知》(粤澳深合商事通〔2023〕54号)及《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降低市场主体集中供冷用冷成本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降低市场主体集中供冷用冷成本的措施》拟新增发放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补贴将分批发放至申报主体的预存结算账户,并由申报主体根据核定的补贴明细和金额,用于后续供冷缴费抵扣,单次抵扣金额不超过补贴金额总额的50%,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发放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2023年12月1日相关附件:附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降低市场主体集中供冷用冷成本的措施》资金补贴情况(新增).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