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科研项目验收工作,合同任务书完成情况(项目研发任务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合理性(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等),成果转化情况(成果示范推广及应用前景),其他相关材料(如延期报告、项目负责人更换说明、项目承担单位更名说明等),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验收材料电子版,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验收材料且未批准延期的,具体验收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二、延期要求(一)延期申请内容,延期项目进展情况,拟申请延期时间,(二)延期申请提交时间,项目承担单位应于2023年12月11日前提交正式延期申请,(二)更换项目负责人申请提交时间,项目承担单位应于2023年12月11日前提交正式更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