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东县个人首次来巴和外省返乡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巴人社文〔2023〕50号)要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补贴申请资料进行了初审,我局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复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按照巴人社文〔2023〕50号文件规定,“对2023年外省籍首次来巴就业人员和2023年一季度外省返乡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共4人,补贴金额为肆仟元整(小写:¥4000.00元),具体见补贴花名册,以上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时间从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若对补贴人员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可实名举报,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