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巴东县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巴人社文〔2023〕52号)规定,在申请人提交资料的基础上,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补助申请资料进行了初审,我局在此基础上进行复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按照巴人社文〔2023〕52号文件规定,按照规模30—99人企业1万元/家,规模100—499人企业2万元/家,规模500人以上企业5万元/家”的标准执行,该企业申报补贴资料齐全,符合文件规定的“规模30—99人企业1万元/家”,建议兑现相关补贴金额为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以上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时间从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在公示期内若对补贴人员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可实名举报,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