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我县注册运营2年内的初创企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下统称“市场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人员3人及以上,市场主体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市场主体成立时间截止申报时间不超过24个月,二、申报时间临泽县2023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报工作自2023年12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招用符合条件的3名员工,每多招用1名符合条件的员工,每户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且法定代表人为上述重点群体人员的市场主体,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市场主体的,只有1家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对当年已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等奖补资金的市场主体,四、申报资料1.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填报《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报表》(见附件);2.市场主体携带营业执照、招用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明(毕业证、残疾证、退伍军人证、脱贫劳动力证明等);3.招用人员劳动合同;4.为吸纳就业人员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证明;5.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6.工资发放证明;7.就业困难人员由县区人社部门进行核查,联系人:白文泽联系电话:5520201附件: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报表.xls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