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概念验证中心的通知宁科通〔2023〕53号江北新区科创局,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财政厅《关于江苏省概念验证中心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苏科资发〔2023〕208号)及《关于印发〈江苏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苏科技规〔2023〕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省概念验证中心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我市申报组织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申报主体须为在南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江苏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条件的高校、院所,重点支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建设综合型、专业型省概念验证中心,其他单位可申报专业型省概念验证中心,各区具体负责本地(含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的组织、申报材料审核,2.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3.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认真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将项目申报书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盖章纸质件一式一份,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2.我市项目正式申报网上填报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7日17:00,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处:张雯丽68786255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韩雨68505761、郁勇68505234附件:1.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财政厅《关于江苏省概念验证中心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2.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3.南京市申报江苏省概念验证中心项目推荐汇总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