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19号)和《静乐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静乐县2023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静农产发〔2023〕35号)精神,静乐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实施完成并组织了验收,现对规模场11场和散养户38户完成情况及拟补助资金数额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8日向静乐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反映,电话:0350—7826404静乐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11月30日根据《忻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19号)和《静乐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静乐县2023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静农产发〔2023〕35号)精神,静乐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实施完成并组织了验收,现对规模场11场和散养户38户完成情况及拟补助资金数额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8日向静乐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反映,电话:0350—7826404静乐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