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工业绿色改造和清洁生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阳工信通〔2023〕86号)、《关于印发<阳江市市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阳江市市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阳财工〔2015〕45号)的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了2023年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附件:附件1、2:2023年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安排额度表.doc附件3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二级项目-区域).xls附件42023年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区域任务清单.xls附件52023年阳江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docx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