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茂名市级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申报工作,综合形式审查、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等情况,择优列为市级知识产权保护类工作专项资金立项对象,项目资金根据2023年度茂名市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安排,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已承担过同类型项目且还未进行项目验收的单位原则上不能再申报,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6日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到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形式审查、实地考察,抽选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内容审查和评审,综合形式审查、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等情况,择优列为2023年市级知识产权保护类专项资金立项对象,附件:1、2023年茂名市级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申报指南.doc2、2023年茂名市级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申报书.docx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