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共富舱”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奉农〔2022〕160号)文件精神,对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共富舱”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给予全额贴息和担保费补助,经公司申请,相关业务科室审核,核定“共富舱”试点项目补助金额19.911667万元(详见附件),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1、补助对象:宁波顺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补助金额:贴息补助金额14.511667万元,贴息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2023年11月20日,担保费补助金额5.4万,合计补助金额19.911667万元,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和经济发展指导科反映,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85465联系地址:奉化区长汀商贸大厦11楼1113办公室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宁波市奉化区“共富舱”试点项目贴息资金明细表.docx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