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金开〔2019〕51号)、《关于修订<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部分内容的通知》(金开通〔2020〕8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扶持商贸服务业企业政策奖励资金的通知》(金开经发〔2022〕24号)文件规定,结合市商务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兑现的通知》(金商务发〔2022〕21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区商贸流通业发展和内外贸一体化建设等专项资金第三批兑现项目资金的通知》(金商务发〔2023〕33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经济发展局审核,并经过一年企业的监测,确定了2021年度开发区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企业入库奖励)共270.47万元(具体扶持企业见附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3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5日止,单位和个人对扶持企业(单位)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人:倪润知联系方式:0579-89150026)附件:2021年度商贸服务业企业政策(企业入库奖励)汇总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3年11月29日附件:2021年度商贸服务业企业政策(企业入库奖励)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