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湘财社[〔2018〕]25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永兴县人社局审核,决定给予谢磊等3名(花名册见附件)对象享受相应的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职工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补贴对象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及县财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单位: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35-5538606永兴县财政局社保股电话:0735-5528336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