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和驻大化中直区直市直各单位:《大化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体系信用户享受景区旅游优惠政策试行方案》《大化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体系信用户公共交通出行优惠政策试行方案》《大化瑶族自治县“信用积分超市”优惠政策试行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附件:1.大化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体系信用户享受景区旅游优惠政策试行方案2.大化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体系信用户公共交通出行优惠政策试行方案3.大化瑶族自治县“信用积分超市”优惠政策试行方案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大化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体系信用户享受景区旅游优惠政策试行方案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诚信、守信社会氛围,现就大化瑶族自治县信用户享受景区旅游优惠政策制定以下试行方案,切实保障信用户享受景区旅游优惠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将信用户享受景区旅游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推动信用户享受景区旅游优惠工作有效落实,附件2大化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体系信用户公共交通出行优惠政策试行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县“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二、优惠内容大化县城至拿银社区公交线路4A、5A信用户乘车优惠表站点终点原价优惠对象及折扣备注大化县车站拿银社区2元4A信用户享受9.5折价格优惠5A信用户享受9折价格优惠一人一天最高可享受四次价格优惠四、操作步骤(一)信用户下载“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信息管理系统APP,3A、4A信用户在积分超市兑换商品可享受9折,5A信用户在积分超市兑换商品可享受8.5折,切实保障信用积分超市工作落实落细,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引导信用积分超市管理人员规范服务行为,切实将信用积分超市优惠工作落实到位,推动信用积分超市优惠工作有效落实,文件下载:(大政办发〔2023〕63号)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信用户享受景区旅游优惠政策试行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doc关联文件:【图解】大化瑶族自治县农村信息体系信用户享受景区旅游优惠政策试行方案等3个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