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首批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能为卓越工程师提供工程实训、技术实操、项目实践等平台或场地,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国家、市级有关部门认定申报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工程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能力提升培训、专业水平评价等工作,三、政策支持(一)符合条件的基地在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认定,(二)支持基地开展专业技术等级、职业技能等级培训,(三)基地开展卓越工程师继续教育,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相关情况,(四)支持基地组建“科学家+工程师+博士后+技术纪经人”联合攻关团队,(五)基地引育、培训成为卓越工程师的人员,对引育卓越工程师做出突出贡献或在重大工程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基地,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被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将注销资格,被注销的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3年后可重新申请设立,填写《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申报表》,按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