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为了做好我县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现就遂昌县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及条件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2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企业,裁员率计算方式一:(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2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计算方式二:202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2.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二、返还标准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2.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返还,但参照实施单位同时列入大型企业名单的,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自主申报,经办机构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遂昌政府网、“遂阅APP”公示单位名单和拟发放金额,五、其他1.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次稳岗返还,2.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同时符合稳岗返还政策和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条件的,优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