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工信局相关通知要求,现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围绕新技术类、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7大类27个具体方向,具体要求见附件,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未建项目不可申报,经开区受理截止12月6日,逾期将不再受理,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