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绩效目标等事项的通知》(浙市监知运〔2021〕17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使用参考标准的通知》(浙市监知运﹝2022﹞12号)、《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甬市监知运﹝2023﹞144号)等文件要求,经项目申报、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2023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拟补助项目(第六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递交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提供联系电话,单位的须加盖公章,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89189862,附件:2023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拟补助项目(第六批).docx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