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落实市人民政府与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签订的《院市科技合作协议》,为我市实现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乡村振兴提供更好科技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本专项拟支持科技攻关、科技示范两个类别项目,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1.科技攻关类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怀化市境内注册成立,2.科技示范类项目的申报单位为具有一定产业基础、项目实施条件较好的行政村,3.申报单位应与专家团队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申报单位与参与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二)项目负责人1.科技攻关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2.科技示范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申报行政村的主要负责人或第一书记,非负责人可参与两项科技项目,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填写纸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单位(含参与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变换课题名称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附件:附件1怀化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攻关)附件2怀化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示范)怀化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