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关于《石林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昆明市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昆明市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其他风景名胜区的先行探索,为有效保护石林风景名胜资源,科学规范石林风景名胜区内经营管理活动,建立石林风景名胜区内特许经营管理机制,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牵头起草了《石林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2日16:00,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反馈,1.联系电话:0871-677114390871-67711778(传真),2.邮箱:1169192382@qq.com,3.信函邮寄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街道石林岔口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邮编:652211附件:石林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3年11月28日附件:石林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