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1.长春市政府、开发区、高校院所三方共建的科技产业园,二、补助标准2023年给予每个科技产业园200万元后补助支持,三、有关要求1.属地政府须与高校院所共同商定科技产业园后补助资金申报主体,2.科技产业园后补助申报主体只能是园区运营主体或高校院所,科技产业园属地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申报单位可下载打印纸件材料,五、申报材料1.《长春市科技产业园后补助申报书》(系统填报生成),2.《长春市科技产业园建设申请表》(附件2),3.科技产业园建设方案,6.上述纸件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六、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8日-12月1日16:00,推荐审核时间:2023年11月28日-12月4日16:00,纸件受理时间:2023年12月5日16:00,七、咨询及联系方式技术支持电话:0431-88777272、13664320122市科技局业务咨询电话:0431-88777263纸件报送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5楼591-2室2023年11月28日附件:1.系统申报流程.doc2.长春市科技产业园区申请表.doc3.入园企业情况汇总表(模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