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用人单位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保险费)事项通知如下:一、缓缴条件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用人单位,二、缓缴期限用人单位可以申请的最长缓缴期限为X+3,3为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次月起的3个月(假设中高风险或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时间为2个月,用人单位应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部分三项社保费一并缓缴,三、缓缴申请流程用人单位在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后,申请时间不得晚于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次月起的第3个月末,2022年10月1日后被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的,申请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12月31日,四、缓缴期间的社保业务办理(一)缓缴期间,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补齐三项社保费,五、终止缓缴用人单位在缓缴期间,应缴清缓缴期间的社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