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单位:《佛山市促进企业上市倍增扶持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佛山市金融工作局2023年11月24日佛山市促进企业上市倍增扶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制造业当家的行动方案>的通知》(佛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第二章扶持标准第三条本办法扶持标准:(一)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市级财政分阶段给予企业资金扶持:报广东证监局辅导备案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一次性扶持,交易所正式受理上市申报材料后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扶持,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制定每年的扶持资金申报指南并组织申报工作,各区金融工作局(办)对纸质材料以及平台申报记录进行初审或审批后,第七条扶持资金分配方案由市金融工作局向全社会进行公示,由市金融工作局会同有关区金融工作局(办)进行调查,市金融工作局根据最终公示结果确定扶持资金分配方案,第四章申报材料第八条符合支持对象及范围的企业根据申请的类别一次性提供相应材料(若新股发行政策调整,5.所属区金融工作局(办)出具的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认定说明,(二)上市企业申请材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企业上市倍增扶持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