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和《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入驻企业(项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第二条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以下简称离岸中心)是荆门市在武汉设立的研发机构集聚平台和产业孵化基地,为入驻离岸中心的企业研发中心、科研机构、孵化项目和科技人才等提供高质量服务,市城控集团负责离岸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市科技局负责协助市城控集团做好运营机构及入驻企业(项目、机构)科技创新年度目标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第六条运营机构负责离岸中心的运营、管理和服务,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七条运营机构制定离岸中心的年度运营计划,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入驻企业(项目、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荆门本地企业(项目、机构)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提交《荆门科技创新(武汉)离岸中心入驻申请表》,非荆门本地企业(项目、机构)向离岸中心运营机构提交入驻申请表,运营机构负责与拟入驻企业(项目、机构)、招商部门签订《入驻协议》和《物业管理协议》,第十二条入驻企业(项目、机构)应与运营机构签订《目标管理协议》,第十五条科技创新政策符合条件的本地入驻企业(项目、机构),入驻企业(项目、机构)每年应当向运营机构提交上年度目标考核完成情况,运营机构负责组织对入驻企业(项目、机构)按自然年度进行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