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生态农场评价结果的通知》(鲁农生态字〔2023〕2号),公布了第一批省级生态农场主体名单,根据《山东省推进生态农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山东省省级生态农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生态农场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各区县、主体开展省级生态农场申报工作,我市莱芜区明利特色蔬菜种植专业、山东利和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济南晋康食品有限公司、济南优然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白云湖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济南钢城大润果品专业合作社、济南天润牧业有限公司等7家主体,通过主体自愿申报、区县审查推荐、市级审核评价、省级复核审议、结果公示等程序,获得省级生态农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