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农发〔2023〕60号各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推进生态农场建设实施方案,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北京市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经推荐申报、形式审查、材料初评、现场复核、综合评价、结果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76家主体2023年度“北京市生态农场”称号(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称号有效期三年,对达不到要求的主体予以撤销称号,希望获评称号的农场主体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生态农场技术规范,生产更多绿色优质农产品,各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要履行职能任务,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发掘生态产品价值,为农业绿色发展、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和乡村生态振兴作出更大贡献,附件:2023年度“北京市生态农场”授予名单.docx北京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8日(联系人:夏胜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