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16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松阳县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函》(松政函〔2023〕6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通过材料初审、现场踏勘,综合论证等环节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审核,经研究,现将拟立项的2023年度第二批“共富工坊”项目予以公示:序号项目名称实施单位建设地点预算投资(万元)1松阳县象溪镇望溪花卉种植基地象溪镇人民政府象溪镇象一村271.72裕溪乡裕溪村白酒工坊标准化建设项目松阳县裕溪乡裕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裕溪乡裕溪村97合计368.7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公示期截止到2023年12月1日,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刘齐铭,联系电话:595918松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7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