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鄞农发〔2023〕189号正文内容有关镇(街道)农办(农业科)、财政审计办: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2022年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2〕30号)、《关于印发<鄞州区农产品质量认证及安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鄞农发【2022】116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绿色农产品生产及品牌培育市级补助资金11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上述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智慧财政下达预算指标,有关镇街收到指标后,要加强资金监督,及时将资金拨付给经营主体,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附件:1、2023年各镇(街道)绿色农产品生产及品牌培育市级补助资金汇总表2、补助资金明细表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2023年11月27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