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为组织实施好2022年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中央引导资金”)项目,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领域和强度2022年中央引导资金将采取直接补助、后补助等投入方式,重点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四个方向,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长三角联合攻关项目由相关责任处室单独组织申报,(一)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类别1: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范围:持续支持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对象,支持强度: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每家支持80万元,类别4: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安徽中心支持范围:支持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安徽中心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综合体建设、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人才培养引进、项目熟化孵化、技术合作等,(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别5:引才引智基地建设项目支持范围:支持国家级引才引智基地加强技术交流合作,(二)项目申报单位和主持人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不予支持,企业有在研中央引导资金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一般不再支持,三、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一)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对象、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安徽中心、国家级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由相关责任处室(单位)组织定向申报,(二)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经归口管理单位推荐、省科技厅相关责任处室开展评价,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栏进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