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持续征集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中就培函〔2020〕1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以及《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试行)>和<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的函》(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要求,(三)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组织机构、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质量内控人员、考评人员、专家团队及相应的场地、设备设施(含视频监控设备),能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和技术保障,(五)参与过相关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教学大纲、教材编制及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开发工作的优先,二、申报职业(工种)等级范围此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职业(工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第三、四、五、六大类中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具有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公示的评价规范,职业技能等级按照该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公示的评价规范设置,(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模板由注册地所在区鉴定管理机构提供),四、申报程序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于4月29日前向注册地所在区鉴定管理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提交纸制盖章申报材料,区鉴定管理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加盖局公章,市鉴定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评估,区鉴定管理机构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材料完整性、合规性和信用情况等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四)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各区人力社保部门受理机构在征集过程中遇到问题,联系人:孙磊、李慕筠联系电话:64962237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职业(工种)目录2.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基本情况表3.区人力社保部门受理机构联系方式附件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