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3年度第二期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标准(一)已申请过生活补助、未满补助期限的续领人员按原规定标准发放补助,(二)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并在滨州市缴纳社保的人员:全日制博士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特级技师每人每月5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每人每月2000元,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双一流”高校、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毕业生补助标准提高50%,科研院所、公立医院、驻滨高校、市属高校新引进的在滨州市缴纳社保的国内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世界排名前300名海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特级技师、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须为滨州市外引进人员,本次申报的补助时间范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二、申报方式和流程(一)生活补助系统中续领人员(截止当期申报未达到领取年限)实行“免申即享”模式,(二)新申领人员按照生活补助系统原流程注册、提报至单位税收收入缴纳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在线提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17:30,联系电话:2258097中共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工委组织部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