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最低有效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每个乡镇商贸中心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二)完善区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类项目1.支持方向,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最低有效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区级物流配送中心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最低有效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对单个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最低有效投资额的4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最低有效投资额的40%,对单个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22年、2023年已纳入备选项目库且无投资金额、建设内容等调整的项目可不再申报,(二)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发展现状、经营状况及设施情况、存在的问题,附件:1.2023年江津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2.项目申报承诺书(此件公开发布)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2023年11月24日附件12023年江津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申报日期:年月日申报单位信息申报单位(盖章)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承办单位建设地址项目类型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类项目完善区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类项目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类项目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项目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类项目建设类型新建改扩建建设起止时间总投资额(万元)申请补助(万元)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预期效益等镇街初审意见(签字盖章)附件2项目申报承诺书在此次申报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