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制定了《海南省旅文系统企业服务中心设立工作方案》,设立省旅文系统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一、组织形式设立省旅文系统企业服务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服务中心成员,四、服务范围(一)对省级相关部门政策支持、法定服务方面的事项,(二)市县政府对旅文广体企业在行业支持、法定服务方面的事项,为以上涉及事项企业提供服务协调工作,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市场分析等服务,服务中心应根据我厅处室(局)或直属单位的职能,服务中心应及时分发到相应单位进行督办,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要加强本处室(局)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服务中心要对企业诉求处理情况随时跟踪记录,厅办公室要协助服务中心对企业诉求列入督办管理,厅机关各处室(局)及直属各单位指定的工作人员遇到超出本人协调能力范围的事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采取多种工作形式主动倾听企业诉求并准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