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钟读懂《三亚市促进首发首秀首店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三亚市促进首发首秀首店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具体如下:一是支持首发首秀活动对首发活动产生的场租和展场搭建等实际费用50万元以上、对首秀活动产生的场租和展场搭建等实际费用10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二是支持开设首店(旗舰店)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新开设亚洲首店、中国首店、华南首店、海南首店、旗舰店,对该首店(旗舰店)装修支出等实际投资总额1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的设立奖励,三是促进品牌首店持续做强对获得设立奖励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首店(旗舰店),按照该首店(旗舰店)设立奖励的30%给予经营贡献奖励,四是支持参评标杆餐饮品牌支持本市企业参评中华老字号餐饮店、米其林餐厅、黑珍珠餐厅等标杆称号,对获评门店达到标杆称号前的最后一次装修支出等实际投资总额5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五是鼓励标杆餐饮品牌落户鼓励中华老字号餐饮店、米其林餐厅、黑珍珠餐厅等高端品牌落户,对新开门店装修支出等实际投资总额5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首发首秀首店经济发展资金为每年申请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