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历年资助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3〕337号)规定,市职鉴中心组织专家对已经申报的培养项目开发资助项目进行验收评审,现将验收通过的单位及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受理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工作日9:30至16:30)受理地址:上海市天山路1800号4号楼1楼,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23年11月24日2023年度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验收通过的培养项目开发资助项目序号单位名称项目序号职业(工种)名称等级1上海久事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道路客运汽车驾驶员三级2汽车驾驶员三级2上海强生交通(集团)有限公司3道路客运汽车驾驶员(巡游出租车司机)五级4道路客运汽车驾驶员(巡游出租车司机)三级3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5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值班员)五级6智能楼宇管理员四级4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7药物检验员四级8药物检验员三级5上海医药行业协会9药物制剂工三级10药物检验员三级6上海市物联网行业协会11物联网安装调试员四级12物联网安装调试员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