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人才政策十条(试行)》正式印发,具体内容如下:《长沙市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人才政策十条(试行)》为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长沙市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作用发挥突出的可享受长沙市D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待遇,06已在长或新引进从事研发工作4年以上的硕士、本科或工程师研发人才,已在长或新引进从事研发工作6年以上的硕士、本科或工程师研发人才,作用发挥突出的可享受长沙市D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待遇,连续两年研发经费投入增速达到5%以上且上年度达到1亿元、5000万元的,每年分别给予用人单位自主认定长沙市D类高层次人才名额4个、3个,连续两年研发经费投入增速达到20%以上且上年度达到1000万元、500万元的,每年分别给予用人单位自主认定长沙市D类高层次人才名额2个、1个,每年分别给予用人单位自主认定长沙市D类高层次人才名额6个、5个、4个,每年分别给予用人单位自主认定长沙市D类高层次人才名额3个、2个、1个,研发团队主要负责人可分别认定为长沙市B、C、D类高层次人才,10新引进掌握核心技术、能解决企业关键技术难题并产生实际效果的研发人才(非企业实际控制人或持股超过10%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