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新干大学生(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相关费用补贴公示新干大学生(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现有65户入驻户产生以下费用: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发生的房租费961236元、物业管理费121284元,2023年3月1日-10月31日发生的非生产性水电费为504528.08元,所有费用合计1587048.08元,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对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物管费、房租费、水电费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经我中心初审、实地调查,本次应补贴房租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分别为576741.6、72770.4、302716.85元,合计952228.85元,现拟对2023年下半年新干大学生(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相关费用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6日-2023年11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96-2602372,附件1:2023年7-12月新干大学生(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管理费补贴公示表.xlsx附件2:2023年3-10月新干大学生(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非生产性水、电费补贴公示表.xlsx新干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