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徽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卜素等同志通过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或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反映,省财政厅会计处电话:0551-68150465,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551-68150374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电子邮件:kjc0551@126.com邮编:230061附件:2023年度安徽省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安徽省财政厅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