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39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工作保障企业用工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7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第五批21家参保单位申领2020年度景宁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进行审核,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景宁县人力社保局就业处,受理地点:景宁县人力社保局就业处(景宁县人民中路135号)公示期限: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12日联系电话:0578-5082971附件:2020年度景宁县企业稳岗返还名单公示(第五批).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