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本市科技报告的统一提交、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推动本市科技报告的统一提交、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二)进展报告,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实验(试验)报告、调研报告、技术考察报告、设计报告、测试报告等包含科研活动细节及基础数据的专题科技报告,约定提交科技报告的类型、数量和时间,并将科技报告管理执行情况纳入其年度考核,督促项目(含课题)负责人按照合同要求以及科技报告相关规范撰写科技报告,并按照规定的渠道和方式提交,统一提交科技报告,第八条项目(含课题)负责人应增强撰写科技报告的责任意识,组织撰写科技报告,将最终报告与其他验收材料一并提交至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第十二条以研发过程为主、产出研发成果的科技项目须提交科技报告,对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交科技报告的,自行提交科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