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3〕69号)、《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潍人社字〔2023〕52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参保企业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政策内容(一)在高新区参保的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3.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已办理失业登记且被招用时根据身份证日期年满16-24岁的青年),(二)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能重复享受,二、申报方式(一)系统申报,企业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模块”(https://web.sdwfhrss.gov.cn/smartsisp-dwwb/#/wfDwLogon),企业向参保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提交《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盖章PDF版和电子版,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开设服务窗口,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咨询电话8866051高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