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同意国投(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公示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经审查,同意国投(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的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相关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联系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19号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局319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3388191),附件:行政许可决定书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