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21〕55号)和《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源县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罗政综〔2022〕2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提高我县农村建筑工匠技能水平,保障农村自建房质量和施工安全,在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且培训合格的基础上,现将罗源县第一批农村建筑工匠名录予以公布(详附件),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台账,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施工从业行为监督检查,持续强化辖区农房建设中农村建筑工匠从业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附件:罗源县第一批农村建筑工匠名录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