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46号)文件精神,有效推进我市互市商品落地加工产业转型升级,扩大边民就业,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起草了《东兴市边民互市贸易合作社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发送至电子邮箱:dx7688366@163.com,邮件主题注明“东兴市边民互市贸易合作社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2.邮寄到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信地址:东兴市东盟大道1521号,邮编:538100,来函在信封上注明“东兴市边民互市贸易合作社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8日,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