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2023〕7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84号)要求,现将中央财政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一、上级下达资金情况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3年(清算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2〕84号)文件精神,省下达我市2022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3372.4313万元,农村道路客运涨价补贴资金2543.5508万元,二、分配原则按照《河源市交通运输局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河源市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原则的通知》(河交联〔2023〕7号)执行,(详见附件1)三、补贴对象情况1.补贴车辆及行驶里程情况,农村道路客运车辆549辆,镇通村农村道路客运车辆303辆,车型系数为2的车辆139辆,549辆农村道路客运车辆2022年度行驶里程总和为20455517.53公里,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关于公布2021年度道路客运企业诚信评价结果的通知》(粤运客﹝2023﹞1号),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方式请在工作时间送达,附件:1.河源市交通运输局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河源市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原则的通知.pdf2.2022年度河源市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及行驶里程表.pdf3.2021年度河源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结果汇总表.pdf河源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11月23日。